放了那么多的男人,依旧如同铁桶一般,多了个闵小郎也不差。话说回来,你今年十三岁了,真该开始了解一些房中事了。”说着,就吩咐侍从要把精挑细选的礼物送到丹阳阁去。
不用猜,阿四都知道“礼物”肯定是人,她还记得姬宴平就是在十三岁左右收到了皇帝赠送的“礼物”。这个年纪正是对性\事好奇的时候,与其让孩子们因好奇心胡来,不如指派人将其中事情说清道明,免得出意外。
“阿姊送的总是好的。”阿四自认为不需要,但也没拒绝。即使推拒了姬宴平的好意,等到七月生日,皇帝照样是要送的。
二月的春日宴,阿四作为临近成年的皇子逐渐走入百官视野,不少人恍然,原来四皇子已经是十二岁。
这一年,原刑部尚书致仕,孟予从刑部侍郎升任尚书,入政事堂。
阿四的位置从农庄的小院,再次回到孟予手边的桌案,心境上已经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再看从前无数举而不究的案件,她不再那么困惑且不平了。
这些律法判决,很多时候不为正义,而为稳定。
正如阿四在农庄时面对农人偶尔的小偷小摸和争执,大多时候以息事宁人为主,其中有对农人贫困的同情,也因为她明白很多的事是没办法追究的。
甲农人踩死了一块乙农人的地,阿四不可能允许乙再踩回去,因为这些土地非但属于农人,更是属于农庄、属于阿四的。天下的妾臣百姓也是如此,在正义之外,理所当然的,皇帝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选项。
至于白纸黑字的律法,人是活的,法律却是死物。
阿四已接近成人的身高,同席而坐,若不认真观察面容,大致模样举止与成人无异了。走进刑部的官署,阿四明显感觉到官吏对待自己比较往日恭敬数倍,不再有说笑的举动。
孟予下朝进入衙署,刚坐下就给阿四分派了一桩案子:“这是滑州司马吴薇以渤海乌氏孙为养孙改其姓为吴案,你先看着,思量如何下决断。”
断案一向是大理寺的事,刑部的案例多是旧日的卷宗,难得有个新鲜案落在阿四手里。阿四第一反应就是怀疑:“里头有诈不成?怎么好端端的,一桩小案子到我们这儿了。”
孟予笑:“正是大理寺不能决断,所以搁置了。今日送到陛下手中,陛下又丢到我们这儿来了。”
阿四粗略通读一遍,滑州司马吴薇是家中独子,早年丧夫,因才学显于人前而受太上皇召用,当今皇帝登基后调至滑州为司马。吴薇只有一女,数十年前远嫁渤海乌氏,也只得一女。
而今吴薇年老,膝下寂寞,眼看乌氏日渐落寞,就起了过继乌家孙为吴家孙的念头。吴薇的女儿自然是千万个愿意,可乌家也仅仅一孙,绝不肯吃这个亏。双方争执不下,这状子就一路告到大理寺手上了。
任由阿四自己来看,这女儿的女儿,就该是自家的孙女,哪里有自己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,平白无故去别的破落户家受苦受穷的道理。
但是,按照律令中的户婚律,不必多加思考,即使这乌家孙与吴薇血脉相连,也根本不可能允许吴薇抢夺人嗣。照理说,这桩案子不该送出滑州,当地就该直接判决才对。
不过,能做到一州之长的刺史既然把案子送来上,就该有她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