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杀人有赏(1 / 2)

按照大虞的法律,遇上劫匪袭击,奋起反抗,杀了劫匪也是没有罪的。

五城兵马司要请柳青过去,当然不是要问他的罪。

只不过这件事情跟回马岭矿场有关,需要柳青这个当家的过去一下。

柳青过去的时候,看到俞树生也在那里。

缉拿盗匪是五城兵马司的事情,跟俞树生这个武库清吏司员外郎本来没有什么关系,可是,俞树生现在负责兵部购买回马岭矿场高碳钢的事情,那就跟他有关系了。

柳青过来后,五城兵马司的长官向柳青说明了一下情况,跟柳青在路上了解的差不多。

矿场押运煤炭的车队也都跟着过来了,柳青见到了那些矿工以及带领着那些矿工的京营士兵。

毕竟也杀了十几个人,弄伤了几十个人,不是说走就能走的。

好在一点,这里面就有一部分是京营士兵,他们自带官方背景,证词可信度要比一般人高。

在这地方并没有受到虐待,就是在这里等着柳青的到来。

柳青问起他们有没有损伤,得到的答复就是有几个人受了点轻伤,其余都没事。

在他们拿出兵器冲向那伙劫匪时,那伙劫匪就已经吓破了胆子,在砍杀了一个人后,整个阵营都崩溃了,根本没法形成有力的抵抗。

那几个受到轻伤的,还是追击的时候冲得太猛了,自己给摔伤的。

打了这一场仗,他们的士气都很高。

除了两个从边军调过来的京营士兵之外,其余的人都是第一次杀人,刚开始的紧张期已经过去了,现在已经有了一股杀气。

那是杀过人之后才会有的杀气。

虽然算不上正经的战争,可是这一场仗,也让他们得到了一次提升。

柳青狠狠的夸奖了他们的表现,表示每个人都会给他们一两白银的额外奖励。

而杀了人的,每个人还另外给他们一两白银来压惊。

砍伤了人的,每个人给五百文压惊。

不同的表现,就应该受到不同的对待。

鼓励杀人好像是不对的,可是作为士兵,没有杀人的勇气,那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士兵。

柳青需要培养起他们的杀气,将杀敌有赏的概念刻进他们的骨子里去。

以后上了战场,才会敢打敢拼。

柳青过来证明了这些人都是矿场的人之后,兵马司就放这些人离开了。

如果只是一般的治安事件,可以由五城兵马司来审理,他们还可以自己处理。

可是牵扯到人命的情况下,那就不是五城兵马司可以做主的,需要让刑部介入,最后还得让大理寺复核。

在没有定案之前,这些人不能算是完全的自由之身,按照道理讲是不能离开的。

柳青过来,就是给他们做保,担保他们随时都能接受传唤,这样才能让他们离开。

一个驸马都尉,当然有这个担保的资格。

十几个劫匪的尸体没有在兵马司,而是被摆放在了一个菜市场那里,让人去认领。

另外受伤的那些劫匪和俘虏的劫匪都关押了起来,正在一个一个的接受刑部的审讯。